时间:2019-06-28 19:20:05
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复活》选段,根据原著故事情节,回答问题。
“您去过医院了,大概那儿的人对您谈起了我……”
“哦,那是您的事,”涅赫柳多夫皱起眉头,冷冰冰地说。
选段中的“我”是谁?请简述她在监狱医院里所遭遇的那件事的情节。
选做(?)题
答:?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也谈“附庯风雅”
马慧元
有这样一则轶事:二战结束后,有个叫做汉·凡·米格伦的家伙模仿名画家维米尔的手法画了一幅《以马忤斯的晚餐》,结果几乎被所有人包括专业画家、鉴赏家都当成新发现的维米尔新作。事情败露后,这些在艺术领域里有发言权的人,大概脸红了一红。
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见多数欣赏艺术的人都是附庸风雅,他们不能区分伪作和真品,在伪作面前感动得死去活来。
是不是这样呢?这个话题可真不小。不光在美术界,音乐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甚至可以说,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巴赫的作品中有没有伪作而被当真的呢?太可能有了。那么误把伪作当真的音乐爱好者,被这音乐感动,是不是就是“附庸风雅”,要被斥为假爱好者?
在我看来,跟附庸风雅对立的,无非是两种人,一是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自然免了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二是真懂的,严格说起来,这差不多只是极少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了。说白了,你我非专家,不论怎么喜欢艺术,总归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地附庸风雅,因为经典艺术这东西太难、太细致,除非有专业训练,不然极难说到点子上。一般能大概说得沾边的艺术爱好者,其实也经不起追究,你让他多说几个一二三,基本就露馅了(本人也不例外)。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有发言权的也只限于极少的领域和作品,除非花大量时间研究,一个弹惯肖邦的人随便说几句对巴赫的印象,也很有可能不入巴赫专家的法眼——基本是外行话。
所以把假当成真,或者把坏当成好,说到底,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判断失准。而判断失准,或者说目前对某类艺术的了解还不够,是否就意味着他喜欢艺术是可笑的,或不妥的呢?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很难的东西,为什么对艺术有附庸风雅之讥,而对其他领域,比如科技工业没有这类说法?也许部分原因是:工业商品一般为实用,不太可能成为饭桌上的谈资;而艺术这无用之物,在很多人那里是生活的装点,所以一说就貌似标榜教养,显示了社交中的虚荣和势利。此外,比如我完全不懂手机的制造,但我也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牌子不如那个牌子好用,即使让专业人士听到,估计也不会怪罪。而对艺术产品,因为涉及人人都有的情感,在每个接受者那里都有独特感受,能跟艺术产品也就是作品达成某种沟通,所以人们发表的评论就可以是:“它表达了什么?谁表达得更好?”这听上去就有点判断的意思了。要命的是,外行下这种判断,结论可能跟内行有天壤之别,而不像其他商品,消费者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艺术鉴赏可真成了说不得的事情。不懂的人很难区分其微妙差别——即使能,也是反复研究学习的结果,所以才会有古董鉴定这样的专业。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通常总是极少的人乐意深究某类艺术。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欣赏是渐进的难事,任何人都有从懂得少到懂得多的过程,也许第一次去听音乐会的时候,连巴赫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如果真能坚持去听十次,感受的深度当然就不一样了。何况,任何复杂事物,都有个洋葱头般的层次,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尽知,而知识和品味,都是在坚持的过程中慢慢提高的。既如此,为什么不懂其他专门知识而说错可以被理解,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就要被嘲笑呢?
我反对“附庸风雅”之讥,并不是说,所有关于艺术的见解和感受都有一样的意义。我以为,高低对错当然有,理解也有深入和肤浅之分。如果在公共空间内发表的话,不妥的意见应该被纠正;但从心态来讲,因为意见不够准确,就把观点背后的“人”和愿意了解艺术的愿望也否定了,认为“没判断出真伪的喜欢必然是假喜欢”,“不懂而叫好必然是附庸风雅”,好像也真是有点过分了吧。
(选自《文汇报》2009年11月24日)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汉凡米格伦的《以马忤斯的晚餐》被错误鉴赏的事实为例,说明多数欣赏的人都会被人讥讽为附庸风雅。
B.作者以马赫的作品中有伪作而被当真的事实为例,证明不光是在美术界,在音乐界的鉴赏中也不乏把伪作当真的现象。
C.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一般的艺术爱好者,在艺术鉴赏的深究面前也会露馅,说出外行话。
D.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自己虽然不懂手机的制造,但可理直气壮地去评手机牌子的好坏,因为在这方面不存在“附庸风雅”之讥。
小题2:作者反对“附庸风雅”之讥,下列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在鉴赏中判断失准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
B.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比如在美术界、音乐界,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
C.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
D.消费者对艺术品不像对其他商品一样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应被理解。
小题3: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一旦出错,鉴赏者常常被斥为附庸风雅,是假爱好者。
B.只有对艺术毫无兴趣的人以及极少数的艺术家和评论家才能免除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
C.虽然经典艺术太难、太细致,但只要经过专业训练,就可涉足艺术鉴赏的多个领域和方向。
D.艺术鉴赏判断失准,只能说明判断者知识和能力不足,而不能就此否定他们对艺术的喜爱。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作为生物体的细胞器
[美] 刘易斯·托马斯
我们似乎正经历着一场生物学革命,整个的、大块大块的新知识几乎每天都带进来。迄今为止,我们似乎还没有为各项新知识中的什么事真正感到震惊,也还没有恐慌。但是,我能觉察到其中出现了一些麻烦,我从对细胞器的了解中意识到这些麻烦。我从小就接受的信仰是,细胞器是我细胞里面的看不见的小小引擎,由我或我的细胞代理人所拥有和操纵,是我智慧肉体所私有的小东西。但现在的情况好像是,它们中有一些,实际上也是最重要的一些,完全是陌生的。
证据是有力的、直接的。线粒体是固有的,它们一直在那里,自行复制繁衍,跟所在细胞的繁衍没有关系。同样,所有植物里的叶绿体都是独立地、自我复制的寓客,有着自己的DNA、RNA和核糖体。
实际上,叶绿体和线粒体可能是体内共生者这件事早就提出。现在正特别注意细胞器的分子遗传,一般认为它们很可能在大约十亿多年前被较大的细胞吞并,从那以后就一直待在那里。通常的看法是把它们视为被奴役的生物,它们被捉来为自己不能呼吸的细胞提供腺苷三磷酸,或者为没有光合装备的细胞提供碳水化合物和氧。这种主奴关系是一些生物学家的共同看法。但事情还有另外一面。从细胞器的立足点来看问题,可以认为,它们很早就学会了选取一种最好的生活,它们过起日子来最不费力,而且它们和它们的后代最不用冒险。它们决定不再长大,为保证自己尽可能延续持久,它们打入了我们及其所有生物的里面。
线粒体和叶绿体一直体小、保守和稳定,这是件好事,因为从根本意义上讲,这两种细胞器是地球上最重要的活物。两者携手合作,制造出氧气,并安排它的应用。实际上,是它们经营着生命。
我的线粒体组成了我的很大一部分。我跟它们密不可分,还不得不为它们做大量至关重要的工作。据说,它们的每一个都只制造仅够自己存续下来的一点物质,剩下的都要由我提供。既已知道了这种形势,我可以找到各种事情让我犯愁,例如病毒。如果我的细胞器真的是与我共生的细菌,它在我身上开拓殖民地,那么,我用什么办法能阻止它们沾染病毒?还有我的身份这个大问题,甚至还有我作为人的尊严问题。当我第一次知道,我是由低级的生命形式出身,我并不在乎。我心里想象着一个没有语言、多毛的类人猿家族,栖居在树林里,而从未反对它们是我的祖先。能作为本物种改进过程的一部分,我深感骄傲。
成问题的不止这些。我以前从没料想到我的出身原是一个没有细胞核的细胞。如果这就完事了,我也能忍了。但现在又加了一层羞辱,说从某种真实意义上讲,我根本不是由某个祖先遗传而来,我一直是把所有这些东西带在身上,或者,也许是它们一直带着我。
既然是这么一种形势,那保持尊严就没什么用处了,最好别费力去保持。这真是不可思议,它们就在这儿,在我的细胞质里到处活动,为我自己的肌肉呼吸着,却是一帮陌生客。但我又想到,这同样的生物,也住在那边的海鸥的细胞里,还住在鲸鱼、海草和寄居蟹的细胞里;也住在我后院的山毛榉的叶子里,甚至也住在窗上那只苍蝇里。通过它们,我跟这些联系在一起。我的近亲——比近亲只远了一层——遍天下。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新的知识,我有点遗憾我不能跟我的线粒体保持更密切的接触。如果我集中注意力,我能想象我感觉到了它们。
在所有的共生关系中,都有一种固有的好意,这是一定的。但这一种——很可能是最古老、建立最牢固的一种,似乎特别公平;一点也不像弱肉强食的样子,也没有哪一方摆出一副仇敌的姿态。如果你要寻找一种类似自然法则的东西来取代一个世纪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你得从叶绿体和线粒体暗寓的生命意义中汲取教益。这很费力,但能找到。
(节选自刘易斯·托马斯《细胞生命的礼赞》,有删改)
小题1:“它们中有一些,实际上也是最重要的一些,完全是陌生的”,作者为什么会有这种“完全是陌生的”感觉?请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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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语中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5分)
①细胞器是我细胞里面的看不见的小小引擎。
②它们打入了我们及其所有生物的里面。
③如果这就完事了,我也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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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这篇文章的写作意图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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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文学类文本阅读(22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
南山雨
董 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6分)
小题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4分)
小题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6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25分)
那年,那猴
柳边河
秋收过后,生产队会计稀里哗啦拨弄算珠,根据每一个社员家庭的人口、出工和分配的多少得出哪家该进钱哪家访补钱,准备开分红会。每年此时,段二爷和他的母亲总会有盼头。他和他的母亲,都是能出工的劳力。
段二爷其买并不姓段,也并不是能够称得上“爷”的老头。他叫佟寿,虚岁二十的年轻壮小伙。为何叫段二爷,都是那回看猴戏看出来的。耍猴戏的人姓段,叫段二爷,身材瘦瘦的,佟寿和他差不多。那年秋收后耍猴戏的段二爷牵着一只可爱的小猴来到小村庄里耍猴戏。吃完晚饭老老少少早早地来到生产队的晒谷场上围坐上了。佟寿家离晒谷场近,自然就来得早坐在最前面。耍猴戏的段二爷牵着戴了官帽穿着官服的小猴提着个小锣咣咣咣的绕场一周就算开场了。猴戏耍得精彩就不必说了,精神文化干渴了的乡民们遇到这样开心的事自然陶醉。大家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不知那耍猴戏的段二爷变了个什么戏法,把坐在前排的佟寿变成了他自己的模样,那小猴把佟寿当作段二爷在他身上又抓又抚,弄得佟寿不知所措,头发被抓得乱莲蓬的。身边的人明明看着坐的是佟寿,怎么会成了段二爷,都感到不解。从此,佟寿就没有哪一个叫他佟寿,不管大人小孩都叫他“段二爷”了。
分红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进钱的人家不必说,补钱的人家就得一五一十地把钱拿出来,补给那些劳动日挣得多的。可钱从哪里来,那时候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要想把什么变一分钱是没有什么可变的,唯独自留地里种点辣椒或其他的经济作物,秋后按国家牌价卖给供销社才能变出点钱来,所以每到要分红的时候该补钱的人是愁上眉头。
有的进钱人家与补钱人家相互谈好,答应喊着,等哪时有了哪时给。段二爷没有找哪一家喊,自己的劳力,癞子头上的虱子——跑不脱。他想到的是进现钱,好实现他的愿望。
分红会上,各自揣着的心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像灯火苗一样摆动,跳跃,或被灯蛾扑打得东倒西歪。桌上摆着一匝钞票。段二爷看着那匝钞票逐渐地矮下去,完全消失了,会计还没有叫到他的名字,他全身冰凉。
会计终于叫到他的名字,宣布他应进一百三十元,比去年多了十五元。尽管多了十五元,段二爷心里高兴不起来,当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会计接着念了下一个人的名字。
下一个是佟金银,生产队长,是段二爷亲幺爸,人多劳力少,应补一百五十元。
佟金银当场把二十元现钞搭在桌子上交给了出纳,剩余一百三十元。他望了望段二爷,大声地喊,段二爷,喊到哈,过几天给你。
说话算话哟,幺爸。段二爷只得应承了一句。你放心,男儿汉大丈夫。佟金银拍着胸膛慷慨答道。
腊月说到就到,家家户户置办年货忙。段二爷分红该进的钱还没有到手。心里着急,亲自登门要账。佟金银满口答应,行,没问题,等会赶场就给你找来。你放心,好侄儿,下午我亲自给你送来。下午六点钟了,段二爷还不见幺爸拿钱来。一下午他都死盯着佟金银赶场回家的路,眼都望穿了。天色渐渐朦胧起来,他终于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朝这边晃动。那影子他很熟,不错,是佟幺爸,喝醉了酒,一路乱七八糟地唱着京戏:咣扯咣扯咣……
段二爷心急火燎,不等他咣过来就扑了上去。佟幺爸一把抱住段二爷,好侄儿,我晓得,我晓得,然后用醉气熏熏的嘴对着段二爷的耳朵耳语了几句,段二爷还没愣过神来,佟幺爸用京腔大笑着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腊月二十四过小年了,段二爷的钱还是一分没得,别人家热热闹闹,自己家里冷屁熏烟,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中烧,再次登门催帐。这次段二爷是麻了脸,甚至是开黄腔不认亲了。佟金银,你跟老子拿钱不,不拿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佟金银看到一个晚辈指名道姓骂到自己脸上来,又是堂堂的一队之长,顿觉不光彩,恼羞成怒,站出来指着段二爷一阵骂,腊时腊月的你吼哪样?老子又不是说不拿,你那点老子拿不起是不是,老子少喝两杯……
邻居七八个男劳力汉上前各自劝说才算把火扑灭。
年三十,佟幺爸为了表示歉意,置办了年饭把段二爷母子俩请到家里来一起吃年饭。佟幺爸一阵甜言蜜语劝下三杯酒,然后又亲情加感情滔滔不绝,乖侄儿,幺爸实在是对不起你,今年幺爸确有难处……摆了摆头,叹一口气,举杯同段二爷又连干了两杯接着说,明年,明年补偿你,让你工分挣得更多,幺爸说话算话,绝对不骗你……又是两杯下肚,段二爷不胜酒力,有些黄黄昏昏的了。佟幺爸接着话茬把他的意思讲完,明年佟石川家饲养耕牛到期了,我把它转让给你,一年多挣三百多个劳动日呢。你想想,三百多个劳动日一年多收入几十块啦……
段二爷懵懵懂懂地听着,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乡。等他一觉醒来,已是家家户户桃符更新,噼里啪啦燃放鞭炮贺新春。段二爷被鞭炮声震醒,模糊中仿佛又看到那只猴在他身上抓捞……
(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那年,土地是生产队的,社员听从生产队的安排出工、出劳力。秋收以后,生产队根据每一个社员家庭的人口、出工算出哪家该进钱哪家该补钱。
B.“分红会上,各自揣着的心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像灯火苗一样摆动,跳跃,或被灯蛾扑打得东倒西歪”,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分红会上社员的心情喻为摆动跳跃的灯火苗和东倒西歪的灯蛾。
C.“佟金银当场把二十元现钞搭在桌子上交给了出纳”,“当场”,表现的不是佟金银的爽快,可以看出他应该早有打算:补上20元,剩余130元喊上憨厚老实的段二爷,慢慢再说。
D.年三十,段二爷喝醉了酒,一觉醒来,已是家家户户桃符更新,噼里啪啦燃放鞭炮贺新春之时。这一情节设计,意在表明段二爷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了。
E.小说中,佟寿被耍猴的段二爷耍了,被亲幺爸佟金银哄骗了,从“段二爷”到“好侄儿”“乖侄儿”,称呼的变化,让我们看到了能说会道的佟金银是如何利用亲情哄骗段二爷的。
小题2:小说中的佟金银是什么形象?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小说叙写“可钱从哪里来,那时候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秋后按国家牌价卖给供销社才能变出点钱来”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主要内容是围绕秋收分红展开的,却花了不少笔墨交代“段二爷”名字的由来。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