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27 13:29: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3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物技术及应用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全国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有32个专业,其中有4个国内领先的特色专业,3个天津市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与中科百奥生物集团、中核机械集团、天津宝洁公司、天津海鸥集团、天津钢铁集团等18家企业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学院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占40%,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教学名师2人,优秀教师10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天津市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公认。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和省、市、部级各类技能竞赛中76人次获一等奖,47人次获二等奖,57人次获三等奖。其中2008年,首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人项目中取得一等奖,2010年,“嵌入式产品设计开发”项目一等奖,2011年,“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项目一等奖。目前,在校生人均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2.65个,毕业生平均一次就业率为97%,签约率79%,专业对口率为88%。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3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xdxy.com.cn了解。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八门科目(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第六条 志愿填报时,低空无人机操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三个专业可兼报,食品营养与检测和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可兼报。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第八条 凡已报名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均在我校进行。
综合能力考试:由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各专业考试大纲内容及要求:见学院网站。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
专业素质考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十三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八门科目中凡有一门获得A者加6分,B者加3分,C者加2分,最高加48分。
第十五条 我院优先录取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再录取填报我院二志愿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不可累计加分,取最高项加分)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xdxy.com.cn
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
咨询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