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30 07:13:03
3.春季高考专科(高职)。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4个高校志愿和1个调剂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常规计划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月28日,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
2.7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志愿。
3.7月12日,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4.7月23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5.8月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6.8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
7.8月13日,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应尽早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4.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5.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二批首次填报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于达到本科一批或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在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均可填报。
7.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五、特殊类别录取
(一)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本科预科班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各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民族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考生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四)山东大学(威海)、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六)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七)我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八)地方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2号)执行。地方免费师范生招生高校应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九)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4号)执行。
(十)军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74号)执行。
(十一)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77号)执行。
(十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8号)执行。
(十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有关高校所在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投档控制线下8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考生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十四)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五)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香港、澳门高校内地招生
(一)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香港共有12所高校在内地招生,即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安排与本科提前批其它高校相同。其它10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报名、面试、录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学校相关公告内容。
(二)澳门高校内地招生
澳门共有6所高校在内地招生,即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包括大学先修班)、澳门城市大学(包括大学先修班)、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具体报名、面试、录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学校相关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