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委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时间:2016-06-27 07: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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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县教育局: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本科第一批:理工512分,文史520分;

2.本科第二批:理工350分,文史403分;

3.高职高专理工、文史类:200分,其中市州所属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150分。

二、艺术类

1.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7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98分;

表演:文化288分,专业213分;

服装表演:文化218分,专业198分;

舞蹈学类:文化218分,专业160分;

其它类:文化288分。

2.高职高专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2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00分。

3.经教育部批准的31所高校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10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12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技能高考

按文化综合分与专业技能分之和划线,其中,专业技能分不得低于294分。

1.本科

会计专业:610分;

机械类、电子类:570分;

计算机类:558分;

建筑技术类、旅游类:494分;

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475分;

农学类:449分。

2.高职高专:300分。

五、高水平运动队

本科:理工350分、文史403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工291分、文史310分)。

六、高水平艺术团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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