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5 17:04:51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考生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
通知中提到,2013年高考 “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此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而在具体执行上,深圳市招考办也表态称,“凡广东省外户口的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不得在我省借考。”
据深圳市招考办介绍,2013年高考,凡属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户籍,家住深圳,且全家户籍在广东,高中(含中职)阶段在深圳就读的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班学生,要求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含3+证书类高考),可以在现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借考手续。至于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考生,按省规定,须回户口所在地市报考,我市不受理其借考申请。各学校要为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提供方便。至于广东省外户口的考生,则需一律回户口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并不得在我省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