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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是消费者协会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
A.为了帮助消费者基金会的建立,协会决定对捐款的企业可以以协会名义推荐其商品
B.参加物价局举行的提高自来水费的听证会并表示支持
C.将消费者王某受劣质商品伤害的事反映给大众媒介,使劣质商品的销售者商场声誉大受影响
D.因为调解消费者李某与销售者的纠纷未成功就支持李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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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共有七项职能,包括调解纠纷,支持消费者起诉,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媒体予以揭露、批评等。所以B、C、D均正确。
第33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消费者组织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A项行为违反了该条规定,是不合法的。
2、多项选择题 某市工商局决定吊销某中外合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该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田某是中方甲企业的董事长,他认为市工商局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他正想终止与外方的合作,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于是田某决定不对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外方乙企业的投资则还未收回,不愿意终止经营。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B.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C.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D.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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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见"98条”解释第15条。
3、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二者都只能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二者都有可能适用于某些杀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
C.二者都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采取这两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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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可以适用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本题A项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没有对这两种措施适用的犯罪作出限制,故B项正确。取保候审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故C项正确。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故D项正确。
4、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所有运行设备都应有文件化的运行控制程序
B.所有环保设备都应有文件化的运行控制程序
C.与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均应建立文件化的运行控制程序
D.以上说法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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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多项选择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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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A选项内容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一、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B选项内容错误,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的规定,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即: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
C选项内容错误,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
D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6、多项选择题 在家家福超市离纳税期限还有l个月时,税务机关发现其有逃避纳税的行为。于是税务机关责令家家福超市在15天内,缴纳应缴税款;但在此限期内又发现家家福超市有明显转移其应纳税收人的迹象,税务机关便责成家家福超市提供纳税担保。家家福超市不能提供。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此情况下,税务机关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对该纳税人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 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该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二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扣押、查封、拍卖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扣押、查封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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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本题A、D项为正确答案。
7、多项选择题 2004年12月甲到百货大楼买了一枚钻戒,标明产地为美国。后经检验,被告知是国产货,欲提出索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市百货大楼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得到加倍赔偿
B.市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C.市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湖南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抗辩理由,得以免责
D.甲只能先找市百货大楼索赔,索赔不成的,再经消协调解,如调解不成,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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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A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据此,本题中市百货大楼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得到加倍赔偿。
B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据此,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包含两层意思:
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情况;
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对消费者来说,知情是消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某项服务的前提。
C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D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5种途径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无硬性规定。
8、单项选择题 某村民想申请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自住,向村干部咨询有关法规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村干部甲: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B.村干部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只要不占用农用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即可
C.村干部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若须占用农用地的,必须经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D.村干部丁: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只能使用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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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A项正确。
9、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提出意见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国务院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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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代表法》第1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可知A选项的说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而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注意选举与决定的区别。故B选项说法正确。
第1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是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
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可知,代表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故D选说法不正确。
10、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各国法律对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在效力规定上是相同的
B.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权
C.中国法律中有关于“保护主义”原则的规定
D.法律对在不同空间活动的人所规定的效力有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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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公民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和群体(包括团体、集团等范畴)。就个体而言,自然人的外延显然要比公民、人民的外延宽泛。公民权从本来意义上讲,就是人的权利,即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而公民权只能由有某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享有。
因此,选项A错误。保护主义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国人的利益,我国《刑法》第8条就是关于保护主义的规定。
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而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对特定期间或者特定时间、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因此,选项D正确。
11、单项选择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无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下列哪类人员提出罢免案?()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
C.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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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代表法》第15条第3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罢免案。因此,ABC选项正确。因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所以D选项不正确,当选。
12、多项选择题 下面关于我国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A.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仲裁裁决
B.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胜诉方和败诉方都可行使的权利
C.在决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前,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裁决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D.对于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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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对于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按照《仲裁法》第59条的规定,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程序的特点:
(1)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的仲裁裁决。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胜诉方和败诉方都可以行使的权利。这一点,和国际通行的做法是一致的。
(3)在决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前,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裁决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撤销程序。
(4)对于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及申诉,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
13、单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是()
A.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3/4以上多数通过
B.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1/2多数通过
D.全国人大出席会议代表2/3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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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里应当注意“全体代表”与“出席会议代表”的区别。
14、多项选择题 对新国家的承认属于()行为
A.事实宣告
B.表明国家存在
C.构成承认国与新国家间进行双边外交的前提
D.创设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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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承认既是对被承认国存在的一种事实宣告,也构成承认国与被承认国间进行双边外交的前提;而"创设"说则体现了西方大国的立场,无视国家成立的实质要件。
15、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B.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C.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l6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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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宪法》第l3条第l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16、单项选择题 & nbsp;下列哪种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国家可以对其公民提供外交保护?
A.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立即向该国领馆提出外交保护请求时
B.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外国当局将案情通知领事时
C.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案正在外国法院的审理中
D.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在向该外国当局任何机构所提出的救济要求均被拒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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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多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围绕“个****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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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单项选择题 以下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义的理解中不正确的是?
A.这里的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治理国家,确立一种以保障国家权力为核心的社会状态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治性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上,并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开放性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兼容并蓄、与时俱进,充分借鉴与吸收了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
D.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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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义的理解
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治理国家,确立一种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的社会状态。所以A错。
19、多项选择题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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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爷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AC项正确。
注意:(1)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依决定而非依选举产生的,因此B项错误;(2)从该条来看,并未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由全国人大决定,因此D项说法并不符合《宪法》条文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0
20、多项选择题
1998年9月17日,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时,基本上是一直胜诉的“打假英雄”王海,在天津无绳电话打假一案中以败诉结束。原因便是只有消费者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因欺诈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要求双倍赔偿,而王海在这个案件被认为不是消费者。
因为在天津的法院看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除了事实上的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外,目的还必须限于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其他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也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说明法律语言具有不确定性
B.天津中院对于“消费者”一词的解释是严格按照法律文字字面含义的来进行,即必须以“生活消费”需要才能构成消费者
C.天津中院作出的判决属于价值判断
D.天津中院的判决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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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1、多项选择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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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北齐律》共l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故选项A正确。魏明帝时制定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即对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故选项B正确。
《北齐律》将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规定为“重罪十条”,并置于律首,并明文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故选项C错误。“官当”是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规定在《北魏律》和南朝《陈律》,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D。
22、多项选择题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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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对于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或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单方面行为,国家承认的相关规则见上题的详述。
政治性条约是指友好同盟、团结互助和共同防御条约。政府间国际组织指的是国家通过条约成立的、旨在进行国际合作、具有常设机构的国家间的联合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的主体资格。联合国是最典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甲国正式投票支持S国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乙国同s国缔结互助同盟友好条约,均是默示承认S国,故AB项正确。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不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均不是默示承认,故CD项错误。
23、多项选择题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A.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B.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履行裁定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
C.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应与受到的损害相当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可依其自由裁量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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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DSU的规定,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选项A正确。
通常的实施方式是采取修改或废除被裁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措施。如不能采取这样的措施,被诉方可以主动、自愿地对申诉方提供补偿。其措施使其他成员据相关协议的利益丧失或受损的一方,应当提供补偿。有关履行裁定和建议的合理期限的争议,可以根据DSU第23条诉诸仲裁解决。
如果被诉方采取了某种实施裁定和建议的措施,而申诉方认为该措施与裁定和建议不一致,该类争端可以根据DSU第21条第5款诉诸仲裁。
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裁决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交叉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选项B正确。但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应与受到的损害相当,选项C正确、D错误。
24、单项选择题 法官可以兼任下列哪些职务?()
A.具有营利性的社团秘书长
B.法学会秘书长
C.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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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因此CD不当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故B正确,A错误。
25、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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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守法与执法的概念及其区别有一定的了解。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的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
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
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26、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将发生何种效果?
A.在新选区继续有效
B.在原选区继续有效
C.由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止
D.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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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选举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故本题选B。
27、不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李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B.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定居柏林,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C.赵某,出生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父亲为英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D.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法国公民(根据法国法律,钱某出生时获得法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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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又因《国籍法》也在特别行政区实施,故C项正确。
根据《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因此,A当选。根据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B、D项不当选。
28、多项选择题 多莱河是一条多国河流,自西北向东南逐次流经甲、乙、丙、丁四个国家。甲丙丁三国在2008年签订的《多莱河协定》对三国在多莱河使用上的相关权利义务做了规定。甲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为了缓解国内电力不足的问题,甲国遂在多莱河上修建了若干水电站。2010年春季,甲乙丙三国均出现了干旱气候。多莱河的水量急剧减少,导致乙、丙两国的农业灌溉大受影响。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丙同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导致水资源减少,影响了丙国对河流的使用,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B.丁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未经过丁国的允许,违反了2008年的条约规定.因此需要依照条约承担相应责任
C.乙国认为多莱河水量减少,是因为甲国2010年年初在多莱河边上开凿人工运河将河水引向别处所致,据此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D.多莱河是一条国际河流,因此所有国家均可以在该河流上自由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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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多莱河是一条多国河流,多国河流的沿岸国可以在该河流上自由航行。对于多国河流的使用相关沿岸国可以签订条约来约束各国行为。但在未有条约的前提下,各国需要做到不对河流进行改道或拥堵河流,并不影响其他沿岸国正常使用该河流。A项中修建水电站不违背相关国际法,不需要承担责任,A项错误。
B项属于违背三国之间的条约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而c项使河流改道与国际法不符,也要承担国家责任。故BC正确。而多莱河只是一条多国河流,而所谓的国际河流必须是要相关国家以条约的方式确定其为国际河流,题干中并未提及此内容,故D项错误。
29、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A.法的本质是法的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的统一
B.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并由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这些体现了法的正式性,而法的正式性正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
C.法的本质根源在一定社会物质的生活条件
D.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主要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具有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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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的本质是内在联系,法的现象是外部联系,因此A项错误。法的正式性只能是法的本质的最初表现,因此B项错误;
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在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中立性,因此D项错误。
法的内容是受到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C项正确。
30、单项选择题 梁某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梁某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什么作用?
A.评价作用
B.强制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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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
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
(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本题中考查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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