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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问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应当如何量刑?()
A、对舒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B、对刘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对舒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D、对刘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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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本案中不仅被告人舒某自己提出了上诉,而且检察院也同时对其判决提出了抗诉,故对舒某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而C选项是错误的。
对于刘某而言,由于其本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8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故D选项是正确的,而B选项是错误的。
2、单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下题。
如果李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审理期间,见到被告张某在赔偿数额上斤斤计较,强词夺理,非常气愤,不打招呼就离开了法庭。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宣布暂时休庭,延期审理
B.对刑事部分继续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中止审理
C.直接按李某自行撤诉处理
D.用传票将李某再传唤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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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在某大学的一次《刑事诉讼法》讨论课上,班上的不少学生对简易程序都谈了自己的理解。请回答问题。
乙同学说了自己对简易程序的理解,下列正确的有?()
A、简易程序不能适用于公诉案件
B、简易程序也必须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C、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就不能转为普通程序
D、简易程序有可能适用于任何一类的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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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见,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可见,简易程序虽然简化了普通程序中的一些内容,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必须保障,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9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可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D项错误。
4、多项选择题 16周岁的杨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法院拟依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同意
B.由于杨某系未成年人,法院不能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
C.如果杨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D.由于法院是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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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普通程序简易审的特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
5、不定项选择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李某只对第一审的附带民事判决提出上诉,则下列关于对附带民事判决上诉期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宣判的,应该按照刑事部分上诉期限进行确定
B.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宣判的,也应该按照民事部分上诉期限进行确定
C.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规定的期限执行
D.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规定的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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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
6、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是哪一项?
A.被告人在审判中的有罪供述,但与以前供述不一致
B.未满14周岁的人所作的证言
C.被告人因被刑讯逼供而作的有罪供述,但经核实,与其他证据相吻合
D.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所述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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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选项中被告人有罪供述虽然与以前供述不一致,但是,以前的供述可能是非法获取的,而现在的供述是自愿的,因此这种有罪供述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7、多项选择题 如果王某提出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曾与他有仇,要求另行指定 律师,经查证属实,则人民法院()
A、不能准许
B、应当准许
C、如果王某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D、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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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被告人具有本解释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因此,BCD三项正确。
8、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案还缺少一些证据材料,则下列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可以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B、如果认为对刘某伤情需要进行医学鉴定,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
C、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D、人民检察院一直到法院作出判决前,都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必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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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可见,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A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定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或者由人民检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医学机构或者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B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C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的,可以书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D项正确。
9、单项选择题 李某走私轿车,偷逃税款100万元,此案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A、人民检察院
B、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C、公安机关
D、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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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走私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涉税案件,一般的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走私犯罪则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10、多项选择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请回答问题。
如果在二审期间,李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二审法院的下列哪项处理是正确的?()
A、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不予理睬
C、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迳行判决
D、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李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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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1、单项选择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某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A、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到二审无权提起反诉
B、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C、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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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只要稍具常识,即当知晓,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只可能在同级之间发生业务关系,不可能在不同级别之间发生业务关系。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不可能向下级人民法院抗诉,下级人民检察院亦不可能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只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才可能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我们可以将刑事诉讼中的这一现象称为“平行原则”。因此,首先可以排除B、D两项。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除了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再审案件的抗诉权以外,各级人民检察院均有再审案件抗诉权。根据平行原则,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只能向作出错误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因此,C为正确答案。
12、多项选择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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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
王某在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13、不定项选择 犯罪嫌疑人何某,女,56岁,某县某乡农民。2000年5月间因装神弄鬼、哄骗钱财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但是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何某患有严重的肺气肿病,经医院检查病情属实,需要马上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的侄子刘某,两年前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B.何某的丈夫孙某,没有固定工作,以在村里捡破烂为生,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监督何某遵守规定的义务
C.何某的表哥钟某,3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在当地监狱服刑了1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D.何某的表弟张某,在一场车祸中被撞伤,导致双目失明,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缴纳保证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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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义务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参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
14、多项选择题
张丽(女)与王玉(女)是同厂女工,一日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张丽身体强壮,将王玉全身衣服撕下,抓住王玉头发向众人展示,对全身裸露的王玉进行辱骂,时间长达十多分钟,围观者数十人。事发后5天王玉向某区人民法院状告张丽构成侮辱罪,法院受理了此案。
诉讼中,王玉委托甲为诉讼代理人,张丽委托乙为自己的辩护人,得到法院的准许。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第10天开庭审判。法庭调查开始时,张丽以审判员李明生与王玉是近亲属为由,要求审判员李明生回避。法庭当庭做出决定,驳 避申请。
乙为张丽作了无罪辩护。在法庭调查中,王玉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张丽对王玉的侮辱行为造成王玉身心和名誉的极大损害,要求法庭判决张丽赔偿名誉损失费。审判进入辩论阶段,合议庭发现该案一些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合议庭经合议后做出了判决。请回答问题。
本案中有关回避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A、合议庭对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处理是正确的
B、审判员李明生的回避,应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如果张丽对驳 避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D、如果本案书记员与当事人王玉是多年的好朋友,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他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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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案中审判员李明生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应由院长决定回避,A、B两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 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本案书记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应当自行回避,D项正确。
15、单项选择题 被告人王某1987年5月20日生,2001年8月因强奸罪和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可以旁听本案全过程的有()
A、被告人王某的表姐
B、新闻记者
C、有关证人
D、王某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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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案中王某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AB两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9条规定:“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可见,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证人都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C项错误。只有D项正确。
16、多项选择题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问题。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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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上诉、抗诉的案卷,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四)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包括案件审结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备,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A项错误,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因此D项正确。
17、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刘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其救济手段有哪些?()
A、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C、可以向该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D、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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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手段。
【解析】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18、单项选择题 莱阳和莱西是两个相邻的县级市,在两市的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两市法院为该案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其中,莱阳市的上级法院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莱西市的上级法院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本案应当由哪个法院指定管辖?
A.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B.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C.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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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按照《刑诉解释》第15条的规定,有管辖争议的两个法院分别是莱阳市人民法院、菜西市人民法院,他们的共同上级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9、多项选择题 M国人哈特在华旅游期间,因盗窃他人财物被甲省乙市丙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有哪些?()
A、由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
B、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对本案决定批准逮捕
C、由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甲省人民检察院审查
D、甲省人民检察院经征求甲省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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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 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前所述,如果要逮捕外国人,首先要区分犯罪性质,只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才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其他案件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即可。
其次,这些案件都先由市级检察院(具体包括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再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征求同级外事部门的意见。
20、单项 选择题 于某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报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C、应委托乙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应当分别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层报至市、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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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rdquo;D项正确。
21、不定项选择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都是针对双职工的家庭作案。作案时间大部分是选择上午的9点到11点之间,而且作案的手法也基本相同,均是用特制的工具将防盗门撬开行窃。这给当地生活的居民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过对受害人的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周某身上,发现周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指认确认犯罪嫌疑人正是周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周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周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盗窃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周某所为,则人民检察院
www.91eXam.org
A.可以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C.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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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40条、《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本题中并不是这种情形,所以A选项错误。
22、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案件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非法拘禁案
B、刑讯逼供案
C、报复陷害案
D、非法搜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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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不一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非法拘禁案件、非法搜查案件并不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刑讯逼供案件、报复陷害案件必然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也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B、C两项正确。
23、多项选择题 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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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
24、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A、某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
B、某县长报复陷害案
C、职务侵占案
D、某人民法院院长偷税(个人所得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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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故应入选;报复陷害罪也应入选。
注意:职务侵占罪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务犯罪”,我们通常所说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后者利用职务侵占本单位财务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职务侵占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可见,偷税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项错误。
25、判断题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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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6、多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只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
B.审理赵小龙故意杀人一案的审判员周某违规会见了赵小龙的辩护律师,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周某回避
C.检察人员李某担任王小虎涉嫌贩毒一案的证人,王小虎有权要求李某回避
D.检察人员郭志是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主犯郭其的哥哥,郭志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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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法定理由。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
27、单项选择题 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A、法院宣布对于王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B、在判决作出以前,法院不向新闻记者透露任何可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资料
C、法院允许王某的父母到场旁听审理过程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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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不公开审理就是指审理过程不公开,而不是指审理结果不公开。A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B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因此C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可见,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D项不合法,入选。
28、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公安机关在用技术侦查方式侦查乙贩卖毒品案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A.公安机关一开始批准对乙采用技术侦查,后认为该村村民丙有共同贩卖毒品的嫌疑,遂决定也对丙实施技术侦查,就不用再另行批准了。
B.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C.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D.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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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据此确定BCD选项正确,A项错误,因为对不同的对象采用技术侦查措施,要另行批准。
29、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关于侦查人员对农民甲的侦查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隐匿身份对农民甲实施侦查,需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隐匿身份对农民甲实施侦查,需经过上一级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
C.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侦查人员)交易。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此即为控制下交付
D.本案中王某的侦查方式属于诱惑侦查,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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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此案在侦查中对特情人员的使用违反了特情工作规则,特情人员明知其掌握的线索失实,却不向侦查机关如实报告,因而导致侦查机关对既无犯罪意图、更无犯罪行为的某甲使用秘密侦查手段,且在侦查中,耳目明知某甲无犯罪意图,却故意引诱并教唆其实施为刑法所惩罚的行为,其实属诱惑侦查。据此确定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30、多项选择题 在《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涉及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者都可以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B、二者都是由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
C、二者都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指令抗诉
D、二者的对象都是抗诉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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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第二审程序中的抗诉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权力,A项说法错误。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一般只能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错误。
在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都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说法正确。不过,在指令抗诉这一点上,两者还是略有不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3条第2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可见,在第二审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可见,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并不像第二审程序那样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只要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即可,并不限于上一级检察院。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抗诉的理由都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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