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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项选择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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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不定项选择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甲方?()
A.货物运抵上海港时
B.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
C.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
D.货物交到买方的手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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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IF术语为象征性交货合同,不是到货合同,无须货交买方手中。货物的风险转移与FOB术语是相同的,均是在装货港越过船舷时,本题中法国某公司是卖方,装船地点约定在马赛港,因此风险应自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转移。CIF价格术语卖方只负担货至目的港的运输、保险费用,风险仍在装货港转移,即费用的承担与风险的转移是两回事。
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是由英国宪法学者戴雪最早提出来的
B.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就是成亵宪法
C.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 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都是钦定宪法
D.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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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最早由英国宪法学者J.蒲莱士提出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故正确答案为D项。
4、多项选择题 & nbsp;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怎样赔偿?()
A.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灭失,则不予赔偿
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经济损失,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C.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D.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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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AB的说法不正确。CD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正确。
5、不定项选择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问题:
设马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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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该案中试用行为并非交付标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原所有权人承担。
6、多项选择题 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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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多项选择题 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A.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改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B.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
D.增加了补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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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A、B、C、D四项皆为正确选项。
8、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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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正确;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B项不正确。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地位,因此甲、乙公司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平权)法律关系,C项错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题A、B、C当选。
9、多项选择题 兴达贸易公司为处理积压的2万双皮凉鞋,在当地晚报上发布广告:不论是公司的内部职工,还是外部人员,只要可以帮助本公司推销出100双以上的凉鞋的,都可以给与20%的回扣,回扣一律不记帐。育人中学见到该广告后,便要求本校教职工每人买一双,价钱从工资里面扣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兴达贸易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B.应由工商部门没收兴达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C.兴达贸易公司通过广告明示,不构成商业贿赂
D.育人中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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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了商业贿赂,兴达贸易公司在广告中称回扣一律不记入帐,已构成商业贿赂,故A项正确,C项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
10、多项选择题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是()。
A.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B.执行方法不同
C.考察期限不同
D.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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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缓刑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种方法,而死缓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的方法。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的对象是那些罪该处死,却不必立即执行的死刑犯罪分子。
11、多项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某甲以某乙虐待被继承人为由,将某乙告上法院,认为其不应该享有继承权。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某乙的确有虐待被继承人的事实,但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但法院依然判决某乙丧失继承权。关于法院的这一决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的这一判决,试图维护的价值是法律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
B.该判决是错误的,因为法官不应当运用自由裁量
C.该案法官没有采取文义解释
D.假设法官在裁判时出示理由来证明:只考虑“虐待被继承人”,而忽视“情节严重”的做法,是恰当的。这种思考方式是内部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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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A项错在,本案维护的价值是裁判的正当性;B项错在,无法取消自由裁量,只能限制;D项错在,这是外部证成。
12、单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的是?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C.服务大局
D.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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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所以本题选B。
13、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A.某食品广告引用专家观点使消费者误以为其竞争对手的产品肯定对人身体有害,但该观点实际上在学术界尚有激烈争论
B.某电暖器广告将全球变暖归因于某个小孩忘记关掉电暖器,但事实上这明显是违背常识的
C.五颜手机卖场在竞争对手六色手机卖场门口大量散发传单,上面用大字书写“在六色买手机立刻后悔,快去五颜超低价”,而事实上其手机并不比六色手机卖场便宜
D.某笔记本厂商针对竞争对手的上网本展开广告攻势,在多家门户网站发布“走出使用上网本的误区”等广告,片面强调上网本性能弱,当时市场上只有一家厂商在生产上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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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单项选择题 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行为”?
A.湖北省甲企业生产的“黄河”白酒在该省有较高知名度,所使用的葫芦型酒瓶为其所独创。河北省乙企业生产的“红娘’’白酒也独立设计出了葫芦型酒瓶并在本省销售
B.北京“白家大宅门”酒店坐落于一仿古院落,家具都是从民间搜集的清代红木桌椅,服务人员统一穿着清宫仿古服饰。南京鸿福酒也使用了同样的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和营业人员的服饰
C.张某平时喜欢饮用“西凤”白酒。某日在街头买到一瓶后感到口感不对,仔细观察原来该白酒商标为“两凤”,但包装与“西凤”完全一样
D.德国阿迪达斯公司拥有的“阿迪达斯商标是世界驰名商标。l997年,公司在中国注册了“阿迪达斯”商标。上海万达奴公司在招商过程中,大量但使用“美国阿迪达斯·万达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授权”的宣传文字,在招商洽谈中还声称“这是阿迪达斯的一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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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钙2项规定的“知名商品”。
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台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后使用者能够证明其善意使用的,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顷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后来的经营活动进入相同地域范围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在先使用者请求责令在后使用者附加足以区别商品来源的其他标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本条规定可知,BCD三项均构成混淆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有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国有化
B、国有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C、国有化时不能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D、国有化时应给予公正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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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实施国有化。但这来源:91 考试网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其行使需要受到下列限制:
(1)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2)不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3)给外国人公正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有不予补偿、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和适当合理的补偿三种分歧。
我国的态度是:征收或国有化是国家的主权,但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在非歧视情况下,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对于补偿的标准,我国基本采用“适当合理”的原则。补偿数额一般相当于投资被征收时的价值。
2007年考试需要将国有化和外交保护结合起来掌握。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
(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
(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
16、不定项选择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国家基于某些原因可以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下列哪几项属于此类原因?
A.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B.破坏生态环境的
C.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的
D.可能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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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根据《对处贸易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某些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其中基于一些原因国家可以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而基于一些原因国家仅可以限制进出口。
属于可以限制或者禁止进行的原因包括: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出口的。
仅可以限制进出口的原因包括: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为保障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根据第16条,A、B项属于可以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而CD项属于仅可以限制进出口的。
17、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的是:()
A.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B.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主席等
C.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D.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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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我国《宪法》第80、81条的规定,国家主席无权任免中央军委主席,故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入选。
18、单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派员临场监督。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上级人民法院
D.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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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19、不定项选择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
(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
(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
关于该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分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既然各发起人已约定按认股比例分担,就应当充分尊重其意思
B.各发起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C.发起人内部按照约定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D.债权人若只要求其中某一个发起人清偿债务,则视为放弃对其他发起人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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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对于债务和费用的约定只有内部效力,而无外部效力,即各发起人应当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而不论他们之间如何约定。因此,BC正确。
20、不定项选择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规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B.达到单位规定的退休年龄
C.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D.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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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1、单项选择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入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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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法律关系的种类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的是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主体)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法律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
A项担保关系显然不符合保护性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易知,债权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故B正确。隶属性(纵向)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有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监督与被监督诸方面的差异。诉讼关系中,法院和原被告之间是隶属法律关系,但是原告和被告之间属于平权性(横向)法律关系。
故C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的内容。
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案债权关系和质押关系非基于合法行为产生,故不能说是调整性法律关系,D错误。
22、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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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最后,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可知A项正确,当选。
法的特征之一是具有可诉性,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尤其是法院和仲裁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故B项正确,当选。
在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上来讲,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进步对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等,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谢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故C项当选。
法与道德的区别之一是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旧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2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贵族官僚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
B.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律的内容,废除了“有差等”的“礼”与“刑”的关系,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C.唐朝时期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使得“礼”优先于“法”,成为了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D.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沿袭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角教化的手段来平息社会的动乱,使得百姓知悉刑的威严,实现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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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西周时期强调“出礼人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见在西周时期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故A项表述正确。
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主张废除法律的不平等适用,B项表述正确。
唐朝时期推行的“礼法合一”,强调礼的作用,是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政权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统治。
C项认为礼是调整社会关系主要手段,优先于“法”的表述正确。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强调德对刑不再有制约作用,而只是刑罚的目的,可以“先刑后教”,为明朝时期推行重典治国的策略,故D项表述错误。
24、多项选择题 中国的陈某和尼加拉瓜国籍的约克订立某种当地少数民族装饰品的大宗买卖合同,后因约克供货不符合中方要求,该案在中国法院涉诉。则关于该案的定性和法律查明问题,下列错误的有()
A.如果陈某和约克约定适用尼加拉瓜的法律,则确定该案的法律性质适用尼加拉瓜法律确定
B.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何国法律,则法院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对案件性质进行认定
C.如果陈某和约克约定该合同适用尼加拉瓜的法律,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该法律
D.在无法查明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我国和尼加拉瓜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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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即中国法,故AB两项错误;
另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我国法律。故C说法正确,而D项说法错误。
25、不定项选择 周某是某集团公司的员工,由于其告状行为引起公司领导的不满,公司领导延长其工作时间。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延长其工作时间可以不受《劳动法》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长度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D.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发放三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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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
(一)发生.9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渊源,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有()
A.刑事诉讼法属于基本法律
B.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非正式法律渊源不能适用于刑事领域
C.社会习惯是共同理性的体现,因而可以成为法的正式渊源
D.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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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基本法律包括刑事诉讼法,故A项正确,不选。我国《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犯罪和刑罚……诉讼和仲裁制度……所以在刑事领域只能适用法的正式渊源,而不能适用非正式法律渊源。故B项正确,不选。
在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等,故社会习惯只是非正式渊源,C项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自治区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项错误。
27、多项选择题 根据《产品质量怯》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产品责任制度的理解中,正确的有()
A.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因该产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B.缺陷产品造成他人炎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该产品的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
C.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
D.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瞬其 91Exam.org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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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根据该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知D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根据该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 91ExAm.org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上述法条可知ABD项正确。
该法第45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根据该条可知,C项错误。
28、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C.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D.中国共产党是多党合作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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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不是国家组织形式,从本质上讲,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它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故A项正确,不选;B项错误,当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突出特点和优点。在这种制度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故CD项正确,不选。
29、多项选择题 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根据该条冲突规范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婚姻方式的准据法、关于准据法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
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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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准据法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具有如下特点: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准据法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
因此A、B顷正确。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援用的实体法律,它本身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因此C项错误,D项错误。
30、单项选择题 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利益而获得利益。”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项说法错误的?()
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
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
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该得到保护
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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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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