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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公司基建、技措、安保等项目在进行设备设计选型时,由()部门归口管理。在工程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阶段,主管部门必须将设备设计选型资料送交公司机动设备处进行讨论审核,公司机动设备处参与在采购框架内确定供货厂家和技术交流工作。
A.工程管理处
B.设计院
C.项目主管
D.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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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诉讼调解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调解中,双方对于货款给付的数额与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但对给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达成协议,双方都同意违约金部分由法院处理,于是受理案件法院决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并将决定记人调解书
B.当事人双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调解协议生效,也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但是,当法院依据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后,一方当事人拒签,调解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双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调解协议生效,也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若义务方不 履行义务,拒收调解书,此调解协议仍发生法律效力
D.如果当事人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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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调解规定》第17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所以A项是正确的。《调解规定》第14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所以D项是正确的。BC项相互冲突,对此,《调解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3、不定项选择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
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下哪些股东表示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A.甲和乙同意
B.乙和丙同意
C.甲和丙同意
D.全体股东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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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多项选择题 预案的制订包括()过程。
A、规划
B、编写
C、审批
D、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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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甲系一法学教授,对自己的爱徒乙说,昨天有人赠送我一套王泽鉴先生的精装版"天龙八部",我原来一套普通版的就送给你吧,爱徒欣然接受。甲为了比对一下差别,想再借看几天,令乙过几日再来取。一日甲在后花园将两套书进行比对后,忘记拿回书房,晚上突降暴雨,两套书均被淋坏,字迹模糊,难以识别,则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任意撤销与乙的赠与合同
B.甲需对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不可撤销与乙的赠与合同,但可免除交付义务
D.乙应当承担书被暴雨淋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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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甲表示将书赠与乙,乙表示同意,赠与合同成立,但甲需要再看几日,乙表示同意,二者之间构成占有改定,视为已经交付,没有法定的撤销情形,甲不得任意撤销该赠与合同,故A项错误。《合同法》第189条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忘记将书拿回书房,遭暴雨淋湿,书籍遭到损害,存在重大过失,应当对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书籍损坏并非不可抗力所导致,因此,甲不能免除交付义务,故C项错误。暴雨将书淋坏是因甲的重大过失所致,因此,并不属于风险,故D项错误。
6、多项选择题 甲的儿子半夜三更突然 发高烧,于是,甲令家中保姆乙开车去医院治疗,甲心 急如焚,途中不断催促乙快点开,结果乙在拐弯处未按规定减速,将马路中央一东倒西歪的醉汉丙撞伤,因紧急刹车乙的额头也被方向盘撞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应当对乙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
B.甲应当对丙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
C.甲应当对乙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D.甲应当对丙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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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甲乙之间系个人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乙在劳务过程中造成自身伤害,应由甲和乙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乙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由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够证明行人具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丙醉酒在马路中央,具有过错,而甲承担的系替代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7、多项选择题 张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2010年7月到期,李天以自己价值50万元的汽车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曾伟向银行出具担保书:若张芸到期不能支付借款本息,由其承担保证责任。张芸到期未清偿本息。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银行必须先行使对汽车的抵押权,才可请求曾伟承担保证责任
B.银行可以行使对汽车的抵押权,也可请求曾伟承担保证责任,但曾伟可予以抗辩
C.若银行2011年4月起诉张芸,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时,便可请求曾伟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李天的汽车经拍卖仅得40万元,李天须再向银行承担10万元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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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并非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而是由第三人李天提供,故A选项错误。《担保法》第17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曾伟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故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25条第1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若在2011年4月起诉张芸,已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故不得再请求曾伟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错误。抵押人以抵押物的价值承担担保责任,不管抵押物实际拍卖所得几何,抵押人均无需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
8、单项选择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双方约定价款分五期交付,在未付清价款前车辆仍归甲所有,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次日,知情的丙出更高的价格向甲买车,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将车辆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B.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C.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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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甲乙之间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未付清价款前,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一物二卖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甲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B选项错误。依《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得出即使是特殊动产,其所有权变动依然贯彻交付主义,登记仅为对抗要件,现甲并未将车辆交付给丙,丙未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故C选项错误。依《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D选项正确。
9、单项选择题 危重抢救记录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A.应及时完成记录
B.至少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C.在抢救结束后24小时可补记
D.补记要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具体到分钟
E.要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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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在某音乐期刊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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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即在合作作品的使用过程当中,只要不将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进行转让,只是许可第三人使用的话,任何合作作者都有权单独行使该项权利,其他合作作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本题中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甲的发表,并不是一个正当的理由。本题答案为B。
11、问答题 重机进行了产品出厂试验后即可在船上安装使用,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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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不正确,因为起重机在船上安装后还得进行试验。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不正确,因为起重机在船上安装后还得进行试验。
12、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A.滨海市博物馆为了陈列需要翻拍馆藏小说《滨海的天空》稿件,该稿件从未对外发表
B.摄影师李某对设置在市中心广场上的雕塑进行了拍摄,随后将照片进行了展览
C.滨海出版社将《古文观止》翻译成英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D.作家姜某创作小说《我和鬼子,不得不说的故事》发表在《小说月报》上,报社在文末声明"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滨海月报》全文转载了该小说并将报酬寄给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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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七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该条规定了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该条可知,A项情形符合该条第8项的规定,并且为馆藏的需要未发表的作品也可以合理使用,故当选;B项属于第10项规定合理使用行为,对其成果的再次使用不侵权,当选;古文观止属于过期作品,已经没有著作财产权,后人使用不侵权。故C项当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著作权法》第33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可知报社的声明没有法律意义,只有作者才有权利声明,转载是法定许可使用,不要求作者同意,只要给付报酬就行,所以不违法。故D项当选。
13、单项选择题 陈旧性脱位是指脱位己超过()
A.3天
B.1周
C.2周
D.3周
E.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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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单项选择题 甲有一个儿子乙,一个女儿丙,均已成年婚嫁,甲随丙一起生活。乙及其妻子无法生育,领养一女儿小娟,丙早年丧偶,改嫁于丁,丁有一幼子小涛,一直由丙丁抚养。2009年丙突发恶疾而死亡,此后丁接替丙对甲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2012年甲、乙在一车祸中双双遇难,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B.小娟得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C.小涛得转继承甲的遗产
D.乙、丁和小涛均可直接继承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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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亡,甲有代位继承人小涛、乙有继承人妻、女,故应推定甲先死亡,故A项错误。按照规定,甲先于乙死亡,乙对甲的财产具有继承权,因乙在财产分割前死亡,则乙应继承的甲的财产将发生转继承,乙的养女小娟对甲的遗产属于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故B项错误。《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涛系丙的继子女,但是已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小涛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丙先于甲死亡,发生代位继承,应当由小涛继承丙应当从甲处继承的财产,故C项错误。乙推定晚于甲死亡,故乙能直接继承甲的遗产,丁作为丧偶女婿对甲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得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甲的遗产,小涛得代位继承甲的遗产,故D项正确。
15、单项选择题 齐齐哈尔市甲公司与新乡市乙公司发生大米购销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仲裁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裁决书
B.仲裁中不能调解,只能和解
C.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D.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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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根据《仲裁法》第52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选项CD表述正确,不当选。
16、单项选择题 科技文件是指导现行科技生产活动的()。
A、依据
B、查考
C、参考
D、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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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多项选择题 在下列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借给个体工商户方某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药物,方某不给药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某是共同被告
B.陈某与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签约,L省分公司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就与陈某发生争议,陈某要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
C.左岸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前卫公司要起诉,发现左岸公司已经分立为甲乙两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前卫公司仍必须以左岸公司作为被告
D.小娜与小芳姐妹俩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长期占有、拒不归还,若起诉,小娜与小芳是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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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因此,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因此,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因此,D选项正确。
18、单项选择题 军功奖励分为()
A、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B、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C、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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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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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多项选择题 鹏程广告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原股东为王某和张某,其中王某出资占出资总额的51%,张某占49%。2013年5月,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转让出资的决定,同意王某所持有的51%的出资额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后成为该广告公司新的大股东,并通过选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但是一直以来,作为小股东的张某却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从未让陈某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陈某也从未按章程享受过分红、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应的股东应该享受的权利;张某近2年来始终拒绝召开股东会。现在陈某有哪些合法并可行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A.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B.寻找第三方转让股份
C.将其出资取回退出公司
D.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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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D项正确。该法第71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方式,所以B项也正确。根据该法第74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选。该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C项违法不选
20、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裁决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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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对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对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据此,C项正确。
21、多项选择题 张某(7岁)的父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关于张某的监护问题,律师提出的下列哪些咨询意见是正确的?()
A.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
C.被指定为监护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之诉
D.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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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选项A正确,居委会、村委会这些法人亦可作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故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17条的规定,逾期起诉的才视为变更监护人关系处理,若未逾期起诉,仍为指定监护人异议处理。选项D错误,近亲属是法定监护义务,只有亲属才存在自愿担当监护人问题。故本题答案为AB。
22、单项选择题 目执行期间,发起人让项目经理提供某一特定的新信息,项目经理知道提供这样的信息不会给项目带来任何价值。项目经理应怎么做?()
A、提供该信息,因为发起人是最重要的干系人之一
B、提供该信息,如果只是要求一次
C、不提供该信息,因为对项目没价值
D、尝试与发起人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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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中,甲在继承开始前表示不会继承任何遗产,但继承开始后又反悔;乙在继承开始后分割遗产前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当时只有丙、丁在场。甲因继承权纠纷向法院起诉,法庭上乙又表示未放弃过继承权。诉讼中,丁又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权,但法庭制成笔录后丁未在上面签字。关于四人的继承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无继承权
B.乙无继承权
C.丁无继承权
D.甲、乙、丁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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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9条,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此A项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7条,放弃继承权应当用书面形式作出,若用口头形式,如果本人承认或有其他证据充分证明的,有效,因此B项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8条,制作笔录后应当签名,因此C项错误。
24、填空题 汽轮机正常运行中。初压调节器保护投入时,锅炉汽压低于整定值,保护装置动作()。当锅炉汽压降至低限时,保护装置应能将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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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自动减负荷;减至零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自动减负荷;减至零
25、单项选择题 某装载着甲、乙、丙、丁四公司货物的货轮在航行过程中遭遇风暴,货轮受损。该货轮遂驶入某港口修理,修理费用6万元,港口费以及修理期间的船员工资共2万元。货轮修好后,继续航行,第二天在海上又遇大风浪,为了保证船货安全,船长下令抛弃了甲的价值30万元的货物后才解除了危险。货轮到达目的港后,由于船期延误和市场行情变化,丁损失5万元。那么,下列哪一项属于单独海损?()
A.货轮在某港口修理期间花费港口费、船员工资2万元
B.甲的货物损失30万元
C.修理费6万元
D.丁公司所受的5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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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故甲的货物损失30万元属于共同海损,B选项不当选。丁公司所受的5万元损失属于单独海损,D选项当选。《海商法》第194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 91exam.org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故A选项属于共同海损,不当选。修理费6万元属于共同海损,C选项不当选。
26、单项选择题 王硕开办生日宴席,邀请董清、高明等朋友家中庆祝,王硕从乐购买了一箱三得利超爽啤酒,还有诸多菜品,董清喜欢吃绝味鸭脖,于是用王硕家的固定电话以王硕的名义叫外卖送绝味鸭脖3斤至王硕家中。席间,高明用启瓶器开启啤酒时,由于瓶内气压过大,导致啤酒向上直冲,致使水晶吊灯破损,酒瓶破碎,高明手指划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清叫外卖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王硕不得拒绝支付价金
B.高明手指划破,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王硕就水晶灯破损,仅能请求乐购或者啤酒生产商承担侵权责任
D.王硕就水晶灯破损,可以请求乐购或者啤酒生产商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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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董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相对人绝味鸭脖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不符合表见代理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不成立表见代理,若王硕拒绝支付价款,则叫外卖的行为应当由董清负责,由其支付价金,故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但是《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并未区分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害,根据特别法优先的原则,高明手指划破,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仍应为普通诉讼时效2年,故B项错误。王硕水晶灯破损是乐购加害给付的结果,因此,王硕也可基于买卖合同请求乐购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商也可以向销售商请求赔偿。就外部关系而言,乐购和啤酒生产商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表现为外部连带,就内部关系而言,乐购则为过错责任,啤酒生产商则为无过错责任,此外,若王硕请求乐购承担违约责任,该责任亦为无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27、单项选择题 大江市有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四个区。东区法院受理甲诉乙的无因管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该院认为有管辖权的西区法院,西区法院认为,自己法院没有管辖权,南区、北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以下是西区法院处理此案的几种设想,其中正确的是:()
A.报请大江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B.征询当事人意见,将此案移送至南区法院或北区法院
C.无法选择,将案件退回东区法院
D.因受移送而取得管辖权,直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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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故A项当选。
28、单项选择题 我国医学界提出的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定管理时间段是()
A.妊娠晚期和分娩期
B.妊娠期和分娩期
C.妊娠晚期、分娩期和产后期
D.妊娠中晚期、产时和产后各时期
E.围绕分娩前后,涵盖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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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9、多项选择题 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张姐体弱多病,无力抚养女儿小丽,将其送给张弟抚养,并办理了收养登记。小丽成年后,每月向张姐支付赡养费。因小丽与张弟形成收养关系,小丽向张姐支付的赡养费属于不当得利
B.王美丽应于2014年6月向银行还贷8万元,因记错日期,提前一年还清了借款本息,王美丽可以债务未届清偿期为由先请求返还,等借款到期再予清偿
C.范某手机丢失,拾得人利用通讯录与其妻丁某联系,谎称范某突发疾病住院,骗取丁某医疗费3万元,得知实情后,丁某和范某都有权请求返还
D.李阳与张亮打牌,李阳输给张亮500元,李阳自愿支付给张亮后无权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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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提前清偿债务,因不法原因而为给付均不构成不当得利。A选项中小丽对张姐虽然不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其自愿支付赡养费系属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因此,张姐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故A选项错误。尽管在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提前清偿使债权人享有额外的时间利益,但王美丽与银行之间毕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提前清偿视为当事人放弃期限利益,王美丽不得请求返还,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的丁某和D选项中的李阳均系不法原因之给付,但丁某的给付,不法原因仅存在于相对人,为保护无过错当事人,丁某和范某系夫妻,财产在无特定约定的情形下为共同财产,因此,范某、丁某都可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3万元,故C项正确,而D选项中不法原因在于双方,法律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保护的必要,即李阳拒绝偿还欠款时,张亮不得请求支付,李阳自愿支付时,也不得请求返还,故D项正确。
30、多项选择题 11户采矿户在一个锰矿矿区采矿,都有爆破行为。一声巨响后,在矿区采访的欧阳海被从天而降的一块巨石击中,伤愈后对11户采矿户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证明责任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全部事实都要进行证明责任倒置,欧阳海无需承担任何证明责任
B.欧阳海无须承担爆破行为与自己损害的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C.欧阳海应当证明自己所受损害
D.欧阳海应当证明自己受伤时矿区发生了爆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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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证明责任倒置,仅仅是待证要件事实的一部分倒置,不是,全部事实都要进行证明责任倒置,就本题的侵权案件而言,损害结果、侵权行为要件事实还需要原告证明,因此,A项错误,CD项正确。关于因果关系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关于共同危险行为侵权的规定,本题案情符合共同危险行为侵权的条件,属于共同危险行为侵权。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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