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6 22:35:02
第三章 复式记账
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解析】一项经济业务,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同时也要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同时也要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记入借方的金额合计数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合计数。
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500元;
以现金100元,银行存款10万元,买入一辆汽车;
(一)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例1]企业收到投资人30 000元投资,存入银行。
[例2]企业向工商银行借款 60 000元,偿还期限为 3年,款项已存入企业农业银行存款账户。
(二)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总额减少
[例3]企业用银行存款 8 000元偿还短期借款。
(三)资产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例4]企业以银行存款5 000元购买材料。
(四)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例5]企业将已到期但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3 000元转入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