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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二章第二节会计科目一

时间:2015-04-06 2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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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

第二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三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会计对象抽象概括为企业的资金运动;会计要素则是会计对象的基本内容,也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科目又是对会计要素所作的进一步分类。

【例题1•单选题】( )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A.会计对象

B.会计科目

C.会计账户

D.明细分类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按损益的不同内容分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费用的科目)。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例如,“应收账款——杭州——发财公司、应收账款——绍兴——发疯公司、应收账款——金华——发晕公司”。

总分类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关系是,总分类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所归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要设明细科目的,如库存现金。

【例题2•单选题】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的详细程度分类,可以分为( )。

A.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

B.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C.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D.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为总分类科目(一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二级及二级以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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