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6 22:22:15
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二)收款凭证的编制
1.“科目”: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是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2.“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
3.“编号”: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简写现收,银收);
4.“摘要”: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简要说明;
5.“记账”:已登账,打勾表示完成;
6.“金额”: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
7.“附件”: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