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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二章第二节会计科目三

时间:2015-04-06 05: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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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

第二节 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我国,总分类科目原则上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例题·单选题】(2010年)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和对内管理的要求,体现了会计科目设置的( )原则。

A.合法性

B.相关性

C.灵活性

D.实用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科目设置的相关性原则要求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和对内管理的需要。

(二)常用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坏账准备、预付账款等。

(3)物: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等。

(4)其他: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交易性金融资产、商誉等。

2.负债类:

(1)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2)应付: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应付债券等。

3.共同类。

4.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5.成本类: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

6.损益类:

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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