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3 07:34:34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进行。
(二)构成
账户 |
开户单位 |
适用范围 |
国库单一账户 |
中国人民银行 |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用于与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
预算外资金专户 |
商业银行 |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
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 |
商业银行 |
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 |
商业银行 |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
特设专户 |
商业银行 |
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单位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