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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考点:个人所得税概念

时间:2015-06-23 07: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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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纳税人类别
判定标准
承担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8年9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200天

  C.外籍个人丙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1月20日离境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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