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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票据的时间

时间:2015-04-05 2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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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时间总结: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时效

汇票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日起2年

商业汇票

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日

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2个月

出票日起2年

支票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6个月

追索权

6个月

再追索权

3个月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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