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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十八

时间:2015-04-05 2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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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注意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支出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税收滞纳金

B.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C.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是可以扣除的。

6.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6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07年盈利12万元,2008年亏损1万元,2009年盈利4万元,2010年亏损5万元,2011年盈利2万元,2012年盈利为38万元。则该企业2006-2012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税率的变化)

A.9.5

B.7.5

C.8

D.8.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2012年应纳税额=32×2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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