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5 22:37:23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概念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使用范围
1. 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三)开户要求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例题•多选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的银行账户种类有(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只能是单位开立。( )
【答案】×
【解析】个人也可以开立。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二)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
(三)存款人的管理(开户的企业或个人)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并实施监控和管理。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处罚。
(二)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
1.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2.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并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3.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4.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三)存款人的管理(开户的企业或个人)
1.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 妥善保管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