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5 21:54:09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注意】出纳并非所有账簿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