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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一节税收概述三

时间:2015-04-05 2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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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1)税法的立法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3)税法的构成

广义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等等)。

狭义税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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