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5 21:43:36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
四、信用卡
(一)概念和种类
1.概念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2.分类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
(1)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享有一定的免息期,但存款无息。
(2)准贷记卡——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存款有息,在规定的有限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收取一定的利息,不存在一定的免息还款期。
【例题·多选题】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 )。
A.贷记卡
B.金卡
C.单位卡
D.准贷记卡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