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从业证考试信息 ★ 

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八

时间:2015-04-05 21:43:25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坚持练习: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2.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进行区分。

【例题·单选题】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例题·判断题】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10日。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会计从业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宁波 Q青海 青岛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深圳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会计从业考试历年真题
 ★ 会计从业证考试信息 ★ 
 ★ 会计从业资格真题 ★ 
 ★ 会计从业题库及辅导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