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5 20:49:58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
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子目)、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和酒精等子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等子目)、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2.消费税税率——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和复合计税3种。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计征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2.从量定额计税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或定额税率)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期限:分别为l日、3日、5日、l0日、l5 日、1个月或者l个季度。
3.纳税地点
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自销或者委托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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