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浙江2015《财经法规》备考指导:会计监督时间:2015-04-05 20:47:54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法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3、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1)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行使好会计监督职权。 (2)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二)财政监督的监督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合法 (4)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5)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1、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区别 A.审计目标不同 内部审计:主要针对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 B.独立性不同 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 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 C.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内部审计:单位内部的组织必须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 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人可自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D.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 内部审计: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E. 审计时间不同 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时间安排比较灵活; 注册会计师审计:定期审计 (2)联系 A.注册会计师审计(外部审计)在工作时要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了解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并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B.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 C.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可以提供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