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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税收法律制度

时间:2015-04-05 2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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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作用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资源税类五种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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