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09 21:3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流水号:
姓 名 |
| 性 别 |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
| 发证日期 | 年 月 | |
发证机关 |
| 是否已完成 |
| |
调出地 |
| 调出单位名称 |
| |
拟调入地 |
| 拟调入单位名称 |
| |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
填表说明:
1. 表中“流水号”、“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项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 办理调转手续时无调出单位的,“调出单位名称”项填“无”;拟调入单位未确定的,“拟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待定”。
3. 持证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 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