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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十五个实用技巧 第五招 运用比较法

时间:2012-08-24 1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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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招 运用比较法

  运用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例如:甲厂向乙厂购买20吨化肥,合同约定由乙厂代办托运。花费在运输途中丢失近5吨。按照法律规定,作为货物所有者,( )。

  A.甲厂有权向运输部门请求赔偿

  B.乙厂有权向运输部们请求赔偿

  C.甲厂有权向乙厂请求赔偿

  D.甲,乙两厂有权共同向运输部们请求赔偿

  这里、本题的关键词是“货物所有者”,备选答案中“货物的所有者”出现三个:甲厂、乙厂、甲乙两厂。由于试题基本项说明“合同约定由乙厂代办托运”,乙厂代办托运后,化肥的所有权即由乙厂转为甲厂所有。故答案只能是A或C。又由于乙厂只是替甲厂“代办”,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了结,甲厂无权再向乙厂提出除货物质量以外的要求,显然答案只能是A了。如果题目指明“合同约定由乙厂负责托运”(而不是“代办”),答案当然就只能是B了。因为在货物运抵甲厂以前,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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