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时间:2012-07-20 21:38:562012会计从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串联记忆之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