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0 20:10:53
天津市2011年度3月份会计从业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和《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10]6号)规定,我市2011年度3月份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类别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二)考试类别:一类和二类两个类别,考试类别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自动确定。
一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即参加一类考试: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3日期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统考科目的考试题型、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
(二)考试时间: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钟
2、会计基础:90分钟。
(三)考试方式: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方式。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2011年3月15日-3月30日的日常工作时间进行,2类考生参加考试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四)考试考场:每个区县(开发、保税、高新区除外)均设立一个无纸化考试考场。
五、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