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9 11:58:21
2016年第一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1月19日11时至1月23日24时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1月26日11时至1月27日24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第一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3月15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须知
1、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电子签到,考试现场照相、采集个人信息。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完成电子签到入场考试,身份证号信息有错误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二代身份证消磁或使用临时身份证时,采用手工方式签到,考试结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考试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考试成绩确认有效;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按作弊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考试科目及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
考试方式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连续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科目顺序随机产生,分科交卷,现场显示成绩。
每科目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手动交卷,每科目开考60分钟(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交卷。
考试大纲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查看考试大纲>>
合格标准
2016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
除考试现场显示成绩以外,考生也可在考试结束后的第3天起登录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查阅成绩。
证书办理
2016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4月1日起,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提交办证申请,并按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打印考试现场照片)。凡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兵团考生参加考试合格后,在成绩有效期内就近向自治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地方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其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实际制发证书,根据考生的申请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生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入地财务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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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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