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6 22:28:21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成绩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5天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到自愿选择的报名点所在的财政局登记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