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4 18:08:34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15号)的规定,我市拟于2013年11月—12月开展市直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人员:市直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2月期间分7个批次进行培训,具体时间以手机信息为准。
*培训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培训地点:市委党校号报告厅和‚号报告厅。
*其他注意事项:请收到市财政局信息的会计人员按时间要求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培训书到培训点进行培训。 河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