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6 13:14:28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招生院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招生院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招生院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招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招生院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
2.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分校分专业计划见附件7。
附件5
浙江省2013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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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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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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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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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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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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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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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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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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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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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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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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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不合格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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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成绩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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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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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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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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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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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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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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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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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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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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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学 院审 核和 推荐 意 见 |
系(院)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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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所 在学 校意 见 |
学校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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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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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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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全面了解2+2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条件,经慎重考虑,决定填报以上志愿。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考生号为考生高考时的原14位准考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