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组发〔2022〕5号)和《安徽省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8〕46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名额分配

本次公开招募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13名,招募后分别派 ">

2023年12月芜湖南陵县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公开招募13人公告

时间:2023-12-18 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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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组发〔2022〕5号)和《安徽省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8〕46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名额分配

本次公开招募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13名,招募后分别派驻各有关组(站):籍山组1名,弋江组1名,许镇组2名,三里组1名,何湾组1名、工山组1名,家发组1名,烟墩组1名,开发区站4名。

二、基本条件

1.本次招募的专职党建指导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主要侧重于从村(社区)离任的老书记、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但未退休或近两年内退休的干部中招募,也可以从优秀年轻干部、村(居)后备干部中择优招募。招募上岗后的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必须全脱产从事非公党建工作。

3.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要指导联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党群组织建设,加大党员培养力度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塑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法经营、诚信执业。对于所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当参加并指导。

4.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在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之余,还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问题帮办、助企发展、暖心芜湖”主题活动上,与“四送一服”“1%工作法”等助企举措相结合,注意发挥派出单位和自身优势,常态化推进“四看四访四留”工作流程,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纾困解难,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招募程序

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集中面谈、公示、选派上岗等步骤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逾期不再补报。

1.个人自荐。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下载填写《全县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邮箱(nlxwzzb2@163.com)。

2.组织推荐。各党(工)委、党组对本单位本辖区符合条件、意愿明确的人选进行摸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报至组织二室邮箱。

3.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任职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任职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选派等资格。

4.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将根据报名情况与报名者所在单位联系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所在单位或本人反馈审查结果。

(二)集中面谈

结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红领”认证综合评审工作,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集中面谈,主要了解新形势下做好非公党建工作以及解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公示

面谈工作结束后,将根据面谈结果对拟选派人员在南陵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选派条件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选派和管理

1.派驻范围及数量。招募的专职党建指导员重点派驻到暂未组建党组织的、新组建党组织的、联合党组织覆盖的、党建工作薄弱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原则上专职党建指导员联系服务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为8-12户(个)。

2.走访要求。专职党建指导员,对所派驻已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月至少实地走访2次,未组建党组织的每月至少实地走访1次。专职党建指导员每次联系指导和实地走访,应在爱党建平台详细记录联系指导有关情况。

3.考核奖惩。对专职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每年考核1次,主要包括到岗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注意听取派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出资人(负责人)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列入派出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内容。派驻后的专职党建指导员根据工作实效按月发放通讯补贴,在职的每月不超过1000元,退休的每月不超过1200元。

4.动态调整。根据专职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本人意愿、身体状况等情况,经个人申请、派驻组(站)同意、组织审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党建工作指导组(站)认为专职党建指导员不适宜继续开展党建指导工作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委非公工委批准后进行调整。每年根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新增、注销、变更以及工作培育等实际情况,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任期内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及时予以清退。

五、工作要求

1.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对于所推荐的专职党建指导员人选要强化把关作用,重点审查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对政治素质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县委组织部将同步在全县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本次公开招募工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咨询电话:0553-6828295

附件:附件.docx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陵县委非公工委

2023年12月14日

原标题:南陵县2023年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公开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nl.whxf.gov.cn/Home/Content/?Id=1237934&ClassId=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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