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0 15:25:49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公告》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早上9:00(北京时间)前到铜锣湾广场国美电器门前(乘1、101路公交车,友好天百站下车)集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按照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前天晚上注意休息,不要饮用酒。须空腹参加体检,当日早晨不得就餐、饮水。
三、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准备体检费(男性470元,女性580元左右)(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四、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前、指定的地点集合,否则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体检期间,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手机必须统一存放,不得接听、拨打电话,不得擅自离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不得向医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经警告仍不听劝者,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六、参加体检考生如有不适宜参加的体检项目,应当提前告知体检工作负责人员及随队医护人员,并提交书面报告,研究后另行安排。
七、因参加体检人数较多,时间较长,请考生自行准备饮用水、面包等简便食品,待抽血、B超等检测项目结束后,可适当饮用。
八、考生须如实填写体检表,贴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上交体检表。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姓名时,须填写全名。
体检考生的亲朋好友请不要尾随进入体检医院,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特此通知。
原标题: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天池计划”人员体检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天池计划人员体检名单c.docx
伊犁州“天池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