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8 07:42:52
参加实习活动的对象为“
政策措施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二)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四)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七)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八)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
(九)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2〕9号)规定条件的,按学士、硕士、博士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十)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市根据实际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即日起?
(二)院系推荐。
(三)驻村实习。2013年1?5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市,根据各高校的推荐意见,安排优秀毕业生到各市“985工程”实习基地开展驻村实习,一般为1个月左右。
(四)组织考察。驻村实习工作结束后,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深入高校,采取与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同学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
(五)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的,择优选拔进大学生村官队伍。经市委研究、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前培训。各市按照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分配到本地任职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
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人:刘倩,向进;
联系电话:025?83391518,83393361。
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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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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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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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岁) |
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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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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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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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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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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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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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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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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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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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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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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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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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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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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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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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志 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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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组织调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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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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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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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 治 面 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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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表 现 及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院(系)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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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 核 意 见 |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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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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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
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周岁。
“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
“出生地”栏,填写学生本人出生所在地。
“生源地”栏,填写升学时户籍所在地。
“出生地”和“生源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丰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群众。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月”和“入党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9.05”。
“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
“学历学位”栏,“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一并填写,并注明何学科学位。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学”、“研究生”等,而不能填写“本科”等不规范名称;学位填写获得何学科学位,如“法学学士”、“理学硕士”、“文学博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毕业的院校、系及专业。
“现家庭住址”栏,填写要详细、准确。
“邮编”栏,填写“现家庭住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栏,填写学生本人便于联系到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等。
“电子信箱”栏,填写目前常用的电子信箱地址。
“身份证号”栏,按公安机关制发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
“填报志愿”栏,填写报名地区,所填地区应为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给本校指标中所列的地区,填写其他地区无效,并填写全称,分别为: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每人限报一个地区,请仔细考虑,慎重填写。本人若服从组织安排到志愿外的其他市,需在“是否服从组织调配”栏填“服从”,不填则视为“不服从”。
“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填写学习和在校社会工作简历。学习简历,从初中毕业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社会工作简历主要填写大学期间在学校社团、院系、班级所担任的职务情况。
“奖惩情况”栏,填写获院(系)、校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获地、厅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学生本人的父母和配偶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妻子、丈夫。
“学生表现及院系推荐意见”栏,由学生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到基层任职志向等,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党组织印章。
“学校审核意见”栏,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考核考察后,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同意推荐”,加盖部门印章。
“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