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海宁市村官考试择优选聘面谈对象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15-06-09 1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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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缴费已经结束,根据公告规定,面谈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入围面谈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1号楼702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对象还需填写《入围面谈人员资格复审表》及《入围面谈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见公告附件),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仔细填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工作人员审核。

四、其他事项: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现场领取面谈通知书。

面谈安排在同一天,请考生务必本人来参加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573-87288856、89232808

原标题: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入围面谈对象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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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入围面谈对象资格复审通知相关附件

附件1

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入围面谈人员资格复审表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是否应届毕业生(打“√”   

生源地

 

毕业时间

 

现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从高中填起)

 

承诺事项:

 

 

 

年 月 日

组织

人事

部门

复审

意见

 

 

(资格复审组签字)

  


附件2

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入围面谈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夫(妻)

姓名、单位

 

直系血亲

姓名、单位

 

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

姓名、单位

 

近姻亲关系

姓名、单位

 

注:1.本表由入围面谈人员如实填写在海宁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工作的亲属(具有公务员身份)。如没有,则填。如因未如实填写影响录用,由本人负责。

2.直系血亲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4.近姻亲关系是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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