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5 09:46:47
根据《2015年淳安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经研究,因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1符合条件的报名缴费人数只有19人,岗位2符合条件的报名缴费人数只有2人,根据报名缴费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之规定,决定核减选聘计划数,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1的选聘计划由15人核减为9人,岗位2由10人核减为1人。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3计划数3人,符合条件的报名缴费人数只有2人,因此,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3计划数由3人核减为2人,特予以公告。
原标题:关于核减淳安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公告
中 共 淳 安 县 委 组 织 部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