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根据章丘区《关于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章丘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5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重点选派到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济南市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部分区级乡村振兴 ">

2020年12月山东济南章丘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150人)网

时间:2020-12-07 1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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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根据章丘区《关于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章丘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5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重点选派到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济南市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部分区级乡村振兴重点村。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镇(街道)常住户口;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选聘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形式及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①录用后,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选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选聘录用后一个月内,镇(街道)要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录用人员进行短期培训。②合同期内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合同解除,报酬标准就高执行,发放渠道不变。③合同期内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④合同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镇(街道)根据日常表现、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延长一个合同期。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工作报酬分基本报酬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合同期内办理“五险一金”。报酬标准约每人每月4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其中,基本报酬每月2500元,其余部分为绩效奖励。对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适当提高待遇报酬标准。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等事宜详见12月中旬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发布的《章丘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网上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报考人员须在限定时间节点前补充完善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

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根据情况适当缩减招聘计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及合同制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采取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要求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对通过考试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组织录用分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村“两委”干部核定职数。选聘人员一般安排回原籍村或就近到其他村。具体情况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录用人员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进行回避。

六、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考生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当严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服从管理。

政策咨询电话:83212389;监督电话:83278300

本公告由章丘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计划2020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选聘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5日

原标题:2020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0/12/5/art_21750_4763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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