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1 14:03:08
各有关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力社保局: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拓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1.报名人员范围
现任村党组织书记。
2.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
(2)累计任职满两届或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及以上个人或集体(任职期间)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素质能力;
(5)身心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报名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14年11月30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考试录用工作分为确定职位、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评定、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步骤(详见附件2),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确定职位。11月上旬,各区县确定考试录用职位,编制职位说明书,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2.发布通知。11月中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考试录用工作通知。区县组织人事部门面向乡镇(涉农街道)转发考试录用工作通知。
3.组织报名。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11月中下旬,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自愿报名(详见附件3),每人可报本区县所有职位。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详见附件4)。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对业绩报告审核盖章(在现任职村工作不满1年的,需由其原任职村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交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资格审查。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5.笔试。2015年1月中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侧重对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进行测查。
6.面试。2月上旬,各有关区县组织面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农工委参与指导。面试侧重对推动农村发展、做好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调解矛盾纠纷等能力进行测查。招聘职位所在区县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区县、乡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业绩报告,并结合其品行作风、群众口碑、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给出业绩评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绩评分按照2:4: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2月上中旬,全市统一发布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3月上中旬,由招聘职位所在区县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各区县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能录用。
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品行作风、群众口碑及工作实绩等。综合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合招聘岗位作出客观评价。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该职位空缺。
8.公示。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工作业绩报告在其任职的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现任职村工作不满1年的,需同时在其原任职的村进行公示。
9.任用。3月中下旬,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考试录用结束后,全市统一公布结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录用。
有关区县3月底前,将考试录用工作情况、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农工委和各有关区县共同组织实施。
原标题:北京市2015年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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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区县招考职位表
区 县 |
职 数 |
备 注 |
通州 |
2 |
漷县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
张家湾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
附件2
北京市2015年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
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2014年11月上旬 |
确定考试录用的职位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区县 |
2014年11月14日 |
向有关区县发布考试录用工作通知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
2014年11月17日9:00 -11月28日17:00 |
组织报名,提交个人业绩报告 |
各有关区县 |
2014年12月1日 -12月5日 |
资格审查 |
各有关区县 |
2014年12月 |
笔试、面试命题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
2015年1月5日 -1月9日 |
考务安排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农工委、各有关区县 |
2015年1月11日 |
笔试 |
各有关区县 |
2015年1月12日 -1月23日 |
笔试阅卷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
2015年2月2日-6日 |
面试、业绩评价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农工委、各有关区县 |
2015年2月9日 |
发布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区县 |
2015年3月2日-13日 |
考察、公示、体检 |
各有关区县 |
2015年3月16日-18日 |
确定任用人选 |
各有关区县 |
2015年3月底前 |
区县将任用名单及有关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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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
推荐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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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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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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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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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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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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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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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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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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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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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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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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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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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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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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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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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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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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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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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简历 |
(从高中时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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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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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业绩 |
请按有关要求另附工作业绩报告 |
近三年 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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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荣誉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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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党委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委 组织部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报名表有关注意事项
1.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考生要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所填“手机号码”应能保证随时联系。
3.“家庭成员情况”填写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它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要具体到月份,工作简历要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单位、部门和职务,有待业经历的要如实填写。
5.“乡镇党委推荐意见”应结合报考职位情况,重点说明推荐人选的主要特点、优点,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由乡镇党委盖章。
6.“区县委组织部审查意见”应对照职位说明书要求,对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出审查意见,由区县委组织部盖章。
附件4
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
1.工作业绩报告中应列出近三年以来所取得的业绩,即2012年以来的工作业绩。
2.撰写业绩报告应注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