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7 14:02:55
4.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doc
附件4
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
1.工作业绩报告中应列出近三年以来所取得的业绩,即2012年以来的工作业绩。
2.撰写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履行职责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开展的创新性工作等。
3.报告篇幅在3000字以内;标题为小2号华文中宋体字(加黑),二级标题为3号黑体字,内容为3号仿宋字,A4纸打印;报告封面格式如下。
北京市2015年面向村党组织书记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
工作业绩报告
姓 名:
单 位:
2014年11月 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