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6 14:43:4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畅通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配置渠道,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2018年计划在全省各级事业单位设置600个岗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3年、2014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5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