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7 07:09:12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服务家乡、建设家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选拔一批想干事、能干事、有担当的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充实村级干部力量。
一、选拔对象、人数
选拔对象:海州籍农村大学生,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所在村。
选拔人数:每村1-2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二、选拔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优质创业项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 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报名。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海州区党建网(http://www.hzqdjw.cn/)下载,也可关注“红韵海州”“今日海州”微信公众号。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须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