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7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

时间:2014-05-16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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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区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金平区人民医院系区卫计局直属二级综合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

金平区中医医院系区卫计局直属二级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

金平区第三人民医院、岐山医院系区卫计局直属一级综合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

金平区妇幼保健院系区卫计局直属一级妇幼保健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8名,其中医师64名、医技人员7名、药剂人员5名、财会人员1名、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详见《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2012-2013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7、社会人员须有汕头市户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区级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金平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各岗位招考范围、条件和要求详见《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31日(共三天)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报名处)

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在区级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的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工资表或缴交社保证明)及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报考条件政策性加分的,需同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贴相片)。

经报名审核验证通过者,到信息录入处办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所提供材料由本人用牛皮纸资料袋(自备)盛装,在报名时一并上缴报名处。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报名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本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可接受委托报名,但须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104年6月19日至20日到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汕头市汕樟路79号六楼610室)按要求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考试内容共分两类,即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其他技术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22日上午(届时提前在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平政务网公布具体笔试时间,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地点以准考证背面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平政务网公布。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本次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上线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选须提交原报名时所有报名材料和《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再次进行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金平政务网有关通知。

4、面试内容: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优先聘用;其他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再相等抽签决定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行。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金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受聘人员,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离开工作单位。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平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社局、金平区卫计局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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