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一)

时间:2014-12-11 0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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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下半年起执行。

  一、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时间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在我省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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