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安徽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7名公告

时间:2016-09-26 1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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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消防工作形势发展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1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出生);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暂住证。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资质证书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车站中队(义安大道171号,市财政局旁)。

3.报名点联系人:王明峰(18356292917)。

4.报名办法:

(1)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

(2)应聘者须填写《2016年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40%,俯卧撑、立定跳远各占30%。单项以100分计算,未达到及格标准按0分计算)。

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达标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招聘条件中优先录用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见附件2。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体能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 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背景、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政治背景审核时,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 、聘用与管理

(一)合同签订。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等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满一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一日三餐按所在单位伙食标准供应。

(三)日常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日驻勤工作制,参与消防部队日常工作、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或集中休假。

1.轮休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平时实行轮休制,每工作5天可休息2天,可每周轮休也可累积轮休。

2.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一次年休假,假期20天。每晋升高一等级增加5天年休假,假期最长不超过30天。

3.婚假、产(护理)假、丧假、事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公告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公安消防支队 0562-2860437

原标题:2016年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点击下载>>>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doc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考标准.doc

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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