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江西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招聘10名合同制协管员公告

时间:2016-03-21 17: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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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巩固“创卫”和“创文”成果,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氛围,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

一、招聘目的和基本原则

切实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力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新区城市综合执法水平。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吉安市常驻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男性、身高172㎝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有从事市政、园林、物业、市场管理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参照本次招聘的条件、要求,由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合同制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吉州大道299号,城南凤凰花园小区西面)。联系电话:0796—8938539。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初审合格者须填写《庐陵新区招聘合同制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名额择优录用。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待遇2200元/月(不含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保和医保费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正常加薪,不合格者辞退;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优先续聘。

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是加强新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成立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合同制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要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考务工作纪律,积极稳妥做好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原标题: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的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庐陵新区招聘合同制协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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