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二)

时间:2015-08-21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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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学校期间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cn)为本次全省招录培养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1156786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556617(省法院)

0431-87082629(省检察院)

0431-82780688(省公安厅)

0431-82750330(省司法厅)

0431-84658704(省教育厅)

0431-88902292(省委组织部)

0431-85611231 (省公务员局)

2015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详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招聘职位及其资格条件以本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点击下载>>>
2015年08月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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