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30 15:09:55
因审判工作需要,为及时补充工作力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
(一)书记员46人(男女不限):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每分钟80字以上)、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国家速录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聘用。
(二)司法协警3人(男性2名,女性1名):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司法公安院校毕业或复员战士、武警优先;
3、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强健,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符合达标标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院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1600元起,见习期满,根据工作业绩和岗位额外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1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商城路236号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915办公室。
3、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4、资格确认:经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8月16日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月15日至8月25日之间)。
六、咨询电话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0371—63335612 0371—63333213。
附件:报名表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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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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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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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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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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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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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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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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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姻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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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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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专业资格 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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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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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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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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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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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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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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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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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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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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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 |
书记员□ 司法协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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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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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情 惩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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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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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 说明的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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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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