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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注会《税法》预习:船舶吨税

时间:2016-03-19 18: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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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根据报考科目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91考试网小编根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征收,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元)

  (三)税收优惠

  1.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重点关注以下几项):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2.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3)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向海关申报纳税。

  (四)征收管理

  1.征收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船舶进入港口当日。

  3.纳税期限: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2016已经到来,注会考试还会远吗?祝大家都能轻松过关!


Youth will have its course. 人生谁无少年时,甜苦酸辛各自知.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 美的事物永远令人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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